一、办理对象
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或旅行证的中国公民,入港目的为访客,且入港不超过14天。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及秘鲁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需在6个月以上、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
2、填写完整的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ID1003A)及补充页。表格详见附件。
3、行程单(如机票等)。
三、办理流程
携带申请材料于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间到馆递交材料。使馆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材料后开具取证单,并告知取证时间和费用。
四、其他事由赴港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visas/visit-transit/visit-visa-entry-permit.html